《武汉市养老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发文。《规划》全面规划了我市“十三五”(2016-2020)时期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现将《规划》的主要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出台这个《规划》,主要是基于三方面需要:
一是贯彻党中央和国家决策部署的需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以及养老事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人口老龄化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明确指出“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生育、就业、养老等重大政策和制度,做到及早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此事要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十三五’期间要抓好部署、落实。”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强调要“围绕科学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实施,抓紧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并注重可操作性”。
二是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需要。近几年来,全市老龄人口以近8万人的速度增长,“银发浪潮”席卷我市,截止2015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的人口已达163.76万人,占户籍总人口829.27万的19.74%,根据年龄移算法预测,估计到2020年,全市老龄人口将会突破200万人,同时,老龄化进程与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相伴随,社会养老服务需求急剧增加。
三是解决我市养老服务存在问题的需要。经过近几年来的持续推进,我市养老事业取得了一些成绩,养老机构数量不断增加,服务规模不断扩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逐步拓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形成等方面。但是,仍然存在着缺乏统筹规划、总量不足、设施简陋、功能单一、发展不平衡、投入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优惠政策落实难、市场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规划目标和任务
本次《规划》积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衔接民政部和省市政府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现况,以“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为宗旨,明确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以市场机制为主导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保证总体目标的完成,《规划》从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养老+多行业”、医养融合、养老服务力量、政策优待等6个方面分别明确了量化指标和工作任务。
一、通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的构筑,增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能力。《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全市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建有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养老服务站点,推广形式多样的互助养老模式,形成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网点,全市半数以上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标准”。明确了“两院四中心”服务网络(即社区养老院、农村幸福院、居家中心、示范中心、邻里中心、照料中心)的构筑任务,要在每个社区范围内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或不低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面积40%以上)的标准建立居家服务中心,每个街道建成1-2家“示范中心”,以社区网格为单位依据需求建设“邻里中心”和在全市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成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全市至少50%以上的社区达到“老年宜居社区”标准。实现每个街道建成1-3所社区养老院,每个社区平均拥有50-60张养老床位,实现社区养老院按人口覆盖和面积辐射均衡分布。在每个乡镇和有村委会建制的街道,试点建设1-2所 “农村幸福院”。
二、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效能。《规划》从四个方面具体了工作任务,一是强化公办养老机构的托底和示范作用,通过制订实施武汉市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办法,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失智、失独等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稳步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运营和管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激发公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活力和内在动力;二是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争取到“十三五”末,全市社会力量兴办、运营管理的养老机构床位比例达到70%以上,培育5-8个以规模较大的养老品牌机构或连锁机构;三是加大康复护理型机构的建设,到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在养老总床位中的占比达到50%以上;四是推进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建立武汉市养老服务机构标准体系。
三、实施“互联网+养老”工程,推进“养老+多行业”均衡发展。以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为主的信息与自动化技术是最终解决养老支付水平低与养老服务成本高之间矛盾的出路,也是“十三五”期间我市养老服务发展的推进重点,“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大力扶植“互联网+居家养老”的服务模式,发挥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的作用,通过“互联网+”的方式,整合居家养老的家庭优势与机构养老的服务优势,形成新的社会服务和商业运行模式,逐步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一站式的综合服务、一体化的资源统筹、一门式的受理评估、一网覆盖的信息管理”,建成3-5个各有侧重的智慧养老服务系统,重点扶持一批有实力、成规模、专业化的为老服务企业开展“互联网+养老”服务运营,形成养老+家政、养老+旅游、养老+教育、养老+健康、养老+医疗、养老+资产管理、养老+产品消费、养老+金融服务等创新服务和电子商务体系,培育和发展养老产业和消费市场新的增长点。
四、以医养融合,提升养老服务功能和水平。老年健康和护理问题,是养老服务中最突出最紧迫问题也是消耗老人最多金钱和精力的问题。从全国各地实践情况来看,医养融合和养老护理体系建设具有较大发展和政策创新空间。在这个方面,《规划》提出了一是打造“社区医养联合体”, 依托社区服务和信息网络平台,实现专业医疗机构与社区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全覆盖,探索设立“家庭护理床位”,到2020年全市20%以上社区开展“家庭护理床位”服务;二是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协作机制,“十三五”期间,实现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100%签约服务全覆盖,分别在各区选择2-3个具备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服务中心)开展临终关怀、中风(术后)康复等医养服务试点;三是完善乡镇医养综合设施,提升乡镇医养综合服务设施的服务覆盖和辐射范围,到“十三五”末,全市90%以上乡镇建成包括养老和医疗卫生服务在内的综合服务设施;四是探索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增强老年人接受护理照料的支付能力。
五、充实壮大养老服务力量。服务力量是养老服务开展的根基和支撑,《规划》围绕发展行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老年活动组织、人才队伍等方面分别提出了“十三五”的目标及任务,要“推进社会工作者进入养老机构,按照每入住100名老人配置1名专业社工的标准,在全市院舍式养老机构内配置专业社工;在社区层面落实“一社区一老年协会”建设;有针对性地对养老服务从业者提供上岗和各种专门培训,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上岗培训率达到100%,建立工资及社会福利待遇与专业技能等级、从业年限等挂钩制度,对首次上岗护理员、连续从业数年护理员以及通过职业等级考试的养老服务人才给予特殊岗位补贴或一次性奖励;建立面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教学及支持服务模式,建成3-5家养老管理、护理人员实训基地;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探索,建立“时间储蓄和汇兑制度”,鼓励年轻人和低龄老人对高龄、空巢、失能老人进行帮扶”。
六、提升老龄优待水平。主要是建立健全“三无”、“五保”等政府托底对象的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建立武汉市老年人生活状态评估指标体系,形成以需求为导向的政府救助及社会资助机制。建立家庭照料者经济支持政策,支持家庭发挥养老基础性作用。
三、实施保障
为了落实好《规划》要求,将从四个方面着手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社会养老服务业协调推进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相关法规和政策,规范全市养老服务的实施流程、保障措施、监管职责和法律责任,促进养老服务工作标准化、专业化。
三是加大投入力度,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将50%以上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重点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投入力度。
四是强化对《规划》实施的督促检查。将养老服务纳入文明创建考核体系,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