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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深化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旅办[2017]36号

日期:2017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旅游局  字体:【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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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旅游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旅游管理局,全市旅游行业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全市旅游行业深化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文件存档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武汉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7122日  

 

 

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武消委[2017]18号)精神,切实做好全市旅游行业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市旅游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市旅游行业组织开展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管行业必管安全、管业务必管安全、管经营必管安全”的原则,严格落实旅游部门监管职责、旅游行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冬春季节火灾规律特点,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涉旅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及全国“两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杨相卫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产业发展处、规划法规处、景区饭店处、旅行社管理处、市场促进处、质监所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产业发展处,负责协调全市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局景区饭店处负责全市旅游景区和星级饭店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局旅行社管理处、质监所负责全市旅行社和旅游交通单位防火工作的督促检查;局市场处负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各类大型旅游节庆活动防火安全保障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切实强化行业单位自主管理水平。旅游行业各单位要按照消防部门的要求,落实好人员密集场所专职经理人制度,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落实好消防巡逻,加强用火用电管理,配备灭火器材;对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数字化(两化)管理系统中消防管理标准要求定期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切实强化本单位自主管理水平。

在全国“两会”前,行业各单位要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设有餐饮场所的每季度要清洗烟道不少于1次,并推广安装厨房烟道自动灭火装置和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

(二)全面开展冬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强与属地消防部门的协作,进一步深化高层建筑、电气火灾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摸清火灾隐患,狠抓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法情况及时移送消防部门。

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抓好电气安全,整治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及维护保养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不落实问题。

星级旅游饭店等人员密集的高层建筑要重点抓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建筑外墙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外墙保温防护层破损等问题;建筑消防设施未按技术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故障损坏养护不到位,消防控制室设备故障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安全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避难层堆放杂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损坏或构件缺失影响防火防烟功能,疏散走道、楼梯间内部装修材料不符合标准等问题;管道井设置不符合要求,堆放杂物,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电气燃气日常维护保养、检测等管理不规范,电气和燃气管线敷设、用具设备安装不规范,电气设备容量负荷超标,使用燃气部位未设置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未落实任何情况下不得切断消防电源的安全保障措施等问题。

旅行社要重点整治经营场所防火设施设备不足、运行不良、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员工消防安全培训不到位,游客消防安全提示告知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旅游车船公司要加强旅游客运车辆、船舶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管理,防止自燃、爆燃事故发生;落实旅游车辆安全锤、车载灭火器,游船灭火器、救生衣等安全救援设施设备配置管理;落实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节会期间,涉庆、涉会场所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消防有关规定,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巡查值守人员和应急处置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消防设备和器材;严禁超负荷经营、违规用火用电和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

(三)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各单位要做好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工作。一是广泛运用电子显示屏、客房电视、宣传栏、标语横幅、安全警示牌等高频率开展火灾警示及逃生常识宣传。二是深化“一懂三会”教育,通过消防基本知识技能实操实训,实现旅游从业人员懂得本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火灾危险性;会报警,发现火灾后会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会灭火,发生火灾后会使用灭火器、消防栓等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懂得逃生技巧,发生火灾后迅速逃离现场。三是抓好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管理,确保本单位消防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四)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全市旅游行业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应急预案,明确专人分工负责,落实人员、经费、设施保障,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火灾事故,切实做好夜间、节假日期间消防安全应急值守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71210日前)。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行业各单位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和本单位实际,深入研判、找准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制订具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各阶段工作任务,逐级部署发动今冬明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1211-全国“两会”结束)。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行业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对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实施火灾隐患自查整改和督促整治工作。旅游行业各单位要深入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认真落实火灾防控各项措施,确保消防安全;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检查,督促辖区内旅游行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市旅游局将对各单位火灾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固化经验做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全行业要充分认识加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针对性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层层部署传达到每名员工,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确保火灾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二)实行部门联动,落实防控措施。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与属地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及时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及时报送消防部门,有效督促旅游行业单位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全面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合力清剿火灾隐患。

(三)严格问题督导,严肃责任追究。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两化”系统推进工作发现的问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基层督导检查,推动火灾防控工作落实。市旅游局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行业单位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对火灾隐患较多的行业单位取消其当年参与各类评优资格;对火灾隐患较大、安全管理措施不力,整改又不及时的行业单位,星级饭店做摘星处理,A级旅游景区做降级处理,旅行社取消A级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对发生了火灾责任事故的行业单位,市旅游局将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专班开展深入细致的火灾事故调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在全行业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及时进行总结,加强信息报送。各区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12月底前上报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每月2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含辖区内行业单位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培训、应急演练的图片、文字)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计表;全国“两会”结束后2日内上报工作总结。旅游行业各单位要及时向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上报开展消防检查、培训、应急演练的图片和文字记录。市旅游局联系人:王碟、邱枫,联系电话:8276121382761686,电子邮箱:wuhanshilvyouju@126.com

 

附件:各区旅游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计表

 


武汉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7125日印发


     附件:    各区旅游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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