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消防安全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验收一次性告知书

日期:2017年06月19日  信息来源:公安局  字体:【大】【中】【小】
〖打印〗 >〖关闭窗口〗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次性告知书(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审批事项名称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申请方式 

窗口申报 

审批部门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 

联系方式 

85395106 

证/书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除外) 

设立(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收费 

受理范围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寺庙、教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5、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市级及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8、本条第1-7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公共建筑; 

9、含有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群项目;含有建筑高度大于54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万㎡的住宅群项目;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消防设计文件: 

①消防设计专篇:含封面、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名或授权盖章)、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Word文档存光盘; 

②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每层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变更设计图,应能反映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情况; 

③装修图纸:包括该工程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的装修设计图纸,应能反映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④设计图纸应为蓝图,图纸应盖有设计院出图专用章及注册工程师执业印章或签字;图纸应装牛皮纸档案盒(5.5cm),盒外正面及侧面标明项目名称、图纸类型,并编号。电子版设计图纸应为DWF格式,且与纸质图纸保持一致,刻录光盘;水、电、暖通、建筑各存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大小控制在4000KB以内,以实际内容命名;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红线图),(改建工程不能提供的应出具房屋使用性质合法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单位授权的核对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的核对双方身份证原件)【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②设计单位将建设工程信息录入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系统【楚天消防网-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理系统(http://www.hbfire.com)-系统登录】并打印信息录入截屏,咨询电话: 87269999; 

   ③设计人员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确认),设计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设计)》【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④改建(装修)工程还需提供所在建筑原有消防设计审核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消防法律文书。 

7、须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工作流程 

1、窗口申报 

2、领取受理凭证》; 

3、现场检查; 

4、行政审批; 

5、持《受理凭证》,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77号市民之家D39窗口      邮政编码:430012                                   

投诉电话:65770000        纪委电话:85398325                 咨询电话:85395106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网址:楚天消防信息网-消防办    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 

  备注  

  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文字资料按顺序打孔装订成册,并彩色扫描刻录光盘,格式JPG,每份文件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总大小不超过4MB,以扫描件实际内容命名。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一次性告知书(新、改、扩建工程) 

审批事项名称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 

窗口申报 

审批部门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 

承办人 

  

联系方式 

85395106 

证/书名称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经现场判定消防产品需送检的项目及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除外) 

设立(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收费 

受理范围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寺庙、教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 

5、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0㎡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7、市级及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8、本条第1-7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m的其他公共建筑; 

9、含有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群项目;含有建筑高度大于54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万㎡的住宅群项目; 

10、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11、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要求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①消防设计专篇:含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Word文档存光盘; 

②纸质竣工图纸:建筑总平面(以规划最终确认的为准)和建施(平面、立面、剖面); 

③电子版消防竣工图纸:建筑总平面(以规划最终确认的为准)、建施(平面、立面、剖面)、水施、电施、暖通,应为DWF格式,存光盘; 

④图纸应装牛皮纸档案盒,盒外正面及侧面标明项目名称、图纸类型,并编号; 

3、与消防工程有关的隐蔽工程记录;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②施工、监理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将建设工程信息录入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系统【楚天消防网(http://www.hbfire.com)——系统登录】并打印截屏,咨询电话:85395106; 

③所在建筑原有消防设计审核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消防法律文书; 

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确认;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的照片【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工作流程 

1、窗口申报 

2、领取受理凭证》; 

3、现场检查; 

4、行政审批; 

5、持《受理凭证》,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77号市民之家B15窗口     邮政编码:430012                                   

投诉电话:65770000          咨询电话:85395106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whjs.gov.cn 

  备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文字资料打孔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图纸存建筑总平面和建施图,用于录入系统需要扫描刻录光盘的文件采用JPG格式、每张照片不应大于300kb,以扫描件实际内容命名。 

  扫描文件包括:I.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II.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III.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IV.建设单位、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V.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的照片;VI.授权委托书;VII.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及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鄂ICP备11011361号 技术维护电话:027-82846670
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 武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武汉市信息中心承办

武汉发布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