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一次性告知书(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审批事项名称 |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
申请方式 |
窗口申请 |
审批部门 |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 |
联系方式 |
85395106 |
证/书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抽查结果告知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复查意见书 |
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除外) |
设立(收费)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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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范围 |
1、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小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汽车展览馆; 2、总面积大于5000㎡小于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3、建筑高度小于54m,但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的住宅群项目; 4、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小于40000㎡的公共建筑; 5、中小型发电厂,地下或220KV非枢纽变电站; 6、除行政许可范围外高层丙类工业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6000㎡丙类厂房,单体占地面积大于6000㎡丙类仓库或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万㎡的工业园区; 7、总容积大于1000m3的丙类液体储罐区,总容积大于10000m3的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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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及 相关要求 |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4、消防设计文件: ①消防设计专篇:含封面、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Word文档存光盘; ②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每层平面布置图和消防设施变更设计图,应能反映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及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情况; ③装修图纸:应包括该工程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的装修设计图纸,应能反映各部位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④设计图纸应为蓝图,图纸应盖有设计院出图专用章及注册工程师执业印章或签字;图纸应装牛皮纸档案盒,盒外正面及侧面标明项目名称、图纸类型,并编号。电子版设计图纸应为DWF格式,且与纸质图纸保持一致,刻录光盘;水、电、暖通、建筑各存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大小控制在4000KB以内,以实际内容命名;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红线图),(改建工程不能提供的应出具房屋使用性质合法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单位授权的核对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个人委托的核对双方身份证原件)【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②设计单位将建设工程信息录入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系统【楚天消防网-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管理系统(http://www.hbfire.com)-系统登录】并打印信息录入截屏,咨询电话:87269999; ③设计人员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确认),设计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设计)》【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④改建工程还需提供所在建筑原有消防设计审核或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消防法律文书。 7、须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文件,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8、施工许可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9、依法需要提供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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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
1、窗口申报; 2、领取《受理凭证》; 3、现场检查; 4、行政审批; 5、持《受理凭证》,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抽查结果告知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不合格通知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复查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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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77号市民之家D39窗口 邮政编码:430012 投诉电话:65770000 纪委电话:85398325 咨询电话:85395106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网址:楚天消防信息网-消防办 事直通车-消防监督办事结果公开 |
备注:
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文字资料按顺序打孔装订成册,并彩色扫描刻录光盘,格式JPG,每份文件大小控制在200KB以内,总大小不超过4MB,以扫描件实际内容命名。
建设工程竣工消防备案抽查 一次性告知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审批事项名称 |
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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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方式 |
窗口申请 |
审批部门 |
武汉市公安消防局 |
承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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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85395106 |
证/书名称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抽查结果告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
收费 标准 |
无 |
办理时限 |
10个工作日(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项目除外) |
设立(收费) 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湖北省消防条例》,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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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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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小于20000㎡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汽车展览馆; 2、总面积大于5000㎡小于10000㎡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3、建筑高度小于54m,但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的住宅群项目; 4、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000㎡小于40000㎡的公共建筑; 5、中小型发电厂,地下或220KV非枢纽变电站; 6、除行政许可范围外高层丙类工业项目,单体建筑面积大于16000㎡丙类厂房,单体占地面积大于6000㎡丙类仓库或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万㎡的工业园区; 7、总容积大于1000m3的丙类液体储罐区,总容积大于10000m3的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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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材料及 相关要求 |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①消防设计专篇:含封面、扉页、设计文件目录、设计说明书,Word文档存光盘; ②纸质竣工图纸:建筑总平面(以规划最终确认的为准)和建施(平面、立面、剖面); ③电子版消防竣工图纸:建筑总平面(以规划最终确认的为准)、建施(平面、立面、剖面)、水施、电施、暖通,应为DWF格式,存光盘; ④图纸应装牛皮纸档案盒,盒外正面及侧面标明项目名称、图纸类型,并编号; 3、与消防工程有关的隐蔽工程记录;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建筑外墙节能保温工程还需提供:①保温材料的购销合同;②保温产品的国家的检测报告;③外墙保温施工合同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如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核对原件,留存复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①授权委托书【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②施工、监理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将建设工程信息录入湖北省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系统【楚天消防网(http://www.hbfire.com)——系统登录】并打印截屏,咨询电话:85395106; ③建审意见书(所有的建审意见书,包括同意和不同意的),设计变更或对所有建审意见书的逐条回复(建设、设计单位等盖章); ④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人员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盖章或本人签字确认;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单位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建设、施工、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⑤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的照片【武汉消防信息网(http://www.wh119.com)——办事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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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
1. 窗口申报; 2. 领取《受理凭证》; 3. 现场检查; 4. 行政审批; 5. 持《受理凭证》,到窗口领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抽查结果告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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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77号市民之家B15窗口 邮政编码:430012 投诉电话:65770000 咨询电话:85395106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whjs.gov.cn |
备注: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文字资料打孔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图纸存建筑总平面和建施图,用于录入系统需要扫描刻录光盘的文件采用JPG格式、每张照片不应大于300kb,以扫描件实际内容命名。
扫描文件包括:I.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II.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III.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IV.建设单位、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V.建筑消防设施标识化的照片;VI.授权委托书;VII.建设工程消防质量终身负责制登记表及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