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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名称:新生儿出生异地住院费用报销
信件内容:

你好,我本人是武汉市江岸区户口,小孩也已上武汉市户口和医保。小孩于2017年1月18日出生在老家黄冈市英山县,出生后在新生儿科住院6天,请问住院费用如何报销?

 

2017-03-28

信件回复

回复部门:市人社局
回复内容:您好,新生儿办理医疗保险报销需提供如下资料向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审核:   1、《武汉市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申报表》(盖社区章,本表可在“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下载);   2、普通居民提供个人申请(盖社区公章);   3、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4、病案首页、出院小结、费用汇总清单(原件)、费用收据(原件)、门(急)诊病历及检查报告单、病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含麻醉记录)、长期和临时医嘱;门诊、门诊重症提供处方及相对应的门诊病历;   5、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交通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2017-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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